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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第宅园林修复思考 :以南京胡家花园为例

  • Update:2013-11-21
  • 王鸣义,南京师范大学
  • 来源: 《装饰》杂志2013年第11期
内容摘要
胡家花园是位于南京地区的典型第宅园林遗产,此类遗产的保护一般需要严格保存其文化特性和历史特性。本文借助此次胡家花园的修复和重建工作,探索第宅园林之文化艺术的“内在价值”,并分为“建筑”和“园林”两个部分讨论其修复工作的方法和思路。正视遗产园林的历史特性,认真对待修复工作中每一个可能出现的文化闪光点,有助于将园林遗产的文化价值更有效地传递,并保留该地区的“城市特征”和“文化脉络”。

 江南园林是我国传统园林的重要代表,江南地区所保存的传统园林数量较多,艺术和文化价值十分可观。作为我国历史发展的重要物质见证,对于传统园林的保护成为我国文化传承体系中的重要一环。第宅园林主要指位于老城区的私家居住园林,往往是特定地区特定时代的文化、意识、社会形态的良好体现。保护老城区内的第宅园林,有助于弘扬城市特色、展现城市文化底蕴、理清城市文脉。
本次研究选用了南京市“胡家花园修复项目”作为研究载体,依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其他一些文化机构颁布的多项保护条例和指导思想,开展实践层面的工作。胡家花园位于江苏省南京市中华门地区,为清朝末年江宁知府胡恩燮的私家住宅。胡家花园又名“愚园”,于 1899 年动工,占地面积超过 20 亩。园区布局按照传统山水园林的营造方式,“就其地之夸者为池,高者为亭,平旷者为台榭,又叠石为峰峦洞壑之状,环以花药竹树”[1]。由于园主胡恩燮早年在苏州做官,对苏州园林营造方法颇为推崇,所以园区便以苏州狮子林为蓝本展开建造。其中有清远堂、无隐精舍、延青阁等建筑和造景共三十六处,共称“三十六景”。造景手法主要采用多层次的景观植物与建筑物配合,注重景点的画面感,可谓“山水画重脉络气势,园林尤重此端,前者坐观,后者入游”[2]。再配合以假山、雕刻作品以丰富园林的
审美层次和细节。

一、第宅园林概念解释
“第宅”,意指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群体的私人居处、住宅。在我国颁布的《园林基本术语标准》中,将“园林”一词定义为 :“在一定地域内运用工程技术和艺术手段,通过因地制宜地改造地形、整治水系、栽种植物、营造建筑和布置园路等方法创作而成的优美的游想境遇。”[3]本次研究针对的“第宅园林”覆盖了居住建筑本身以及周边与其所处环境,分为住宅与园林两部分 :住宅厅堂建筑可烘托封建礼教之威严庄重 ;园林及其中的建筑则主要用于放松身心、提升品位与趣味,建筑布局相对随性,此类建筑主要以观赏、休憩为主要功能,又称“园林建筑”。园林建筑主要以其观赏性和观赏用途作为主要诉求,在装饰上注重特定的文化表现和寓意,是居住者思想形态和社会意识的重要物化表现。“园林建筑”主要以亭、轩、舫、阁等形式为主,位居各个景点画面的核心位置上,增强园林景观的审美效果,丰富园林景观的审美层次。

二、第宅园林的价值评价
价值决定了文化遗产所应当获得的保护力度和投入,评价遗产的价值量应有成熟的评价标准和分类依据。业内有一些观点将文化遗产的价值分为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两个部分,如在《在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之间 : 上海市城市建筑遗产(CBH)保护与再利用》中,作者阐述了遗产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分类,“内在价值”包含遗产之历史、艺术、科学领域的内容,“外在价值”则为遗产保护“生产化”所具备的经济价值。在一般情况下,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评价主要以其历史性、艺术性和科学性价值作为主要依据。
1. 第宅园林的内在价值
建成一座具有一定规模的第宅园林所运用的设计思考和理念是多元化的,需要运用建筑结构、园林营造、植物配置、生态系统构建等不同领域的科学内容,是较为典型的科学与艺术融合的系统。
首先,第宅园林的建筑与园林营造思想具有很强的艺术性。第宅园林的居住人通常具备一定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条件,生活中追求“不离轩堂而有共履闲旷之域,不出城廓而共获山林之胜”的山野情趣。在视觉艺术处理中利用山、水、植物、建筑四种造景物件在一定的空间中因地制宜,有机地组合出层次丰富而富有美感的审美片段 ;在功能布局设计中利用照壁、走廊、漏窗、桥、亭榭等建筑构件赋予园林空间中的有限景物以无限的空间延伸感。所以,在园林居住者向往自然的思路下,第宅园林中的建筑部件不仅需要成为园林景观的一部分,还需要满足园林居住者对园林的功能要求。
其次,位于老城区内的宅第园林是旧城市的组成部分,代表了一定的等级地位、文化认识和生存方式,是一种典型的人类学现象的反映,也是一种旧社会生存形态的物质证据,记载了社会形态的发展变化。例如 :家族的尊卑及辈分秩序反映在住宅中的建筑布局和祠堂陈设中 ;社会意识形态及审美追求可以体现在住宅建筑的具象形态上。图 1、2中展现了南京胡家花园中的瓦件和木构件上的雕刻装饰形态,雕刻的形式主要分为 :文字、人物、瑞兽、植物和抽象纹样五种类型,例如“福”、“寿”字样可表现当时社会上的主流认知,而“竹”、“百合”、“如意纹”等雕刻形态则体现了园林主人的愿望和追求。从这个角度看,现存的第宅园林不仅可以提供园林发展史的理论依据,还可以成为研究人类学、建筑史论和工艺美术史论的有效研究素材。

1. 胡家花园瓦头雕刻


2. 胡家花园铭泽堂雀替雕刻

2. 第宅园林的外在价值
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挖掘遗产自身的经济和市场价值是一种较为常见的保护手段。
吕品田在其著作中提出:“生产性保护是文化遗产的重要保护途径,将其导入现代产业化体系是文化遗产与当代经济、社会、文化相融合的重要手段。”[4]针对老城区的第宅园林来看,园林修复和保护工作有助于体现特定城市、特定地域的历史特色,打破现代城市发展千篇一律的形式,保留城市特有的文化基因。

三、修复工作的基本情况
在《关于文物建筑遗迹保护与重建的思考》一文中,作者指出:“从文物建筑保护的原则来说,一般不主张丢掉历史信息而重建。”[5]在《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中也提出:“原址重建是保护工程中极特殊的个别措施。核准在原址重建时 , 首先应保护现存遗址不受损伤。”[6]但在此次胡家花园被批准重建,主要由于胡家花园始建于清末时期,有相对比较充分的史料记载和图像资料,部分建筑由于在 2011 年的一起火灾事故中损毁,但尚存较为完整的地基和铺瓦。修复后,园区主要以公益性公园形式存在,并位于以夫子庙为中心的城南观光建筑群中,是南京市城市文化核心展示区域的一个部分。在充分的史料记载的基础上,结合南京市的整体规划,修复工作得以在原址上开展。
在园区修复工作中主要参考了《江南园林志》、《金陵古迹图考》、《金陵古迹名胜影集》、《白下愚园游记》等古籍著作,结合遗留部件及布局最大限度地还原园区原有的样貌。其中,以《江南园林志》中描绘的平面布置图和景观手绘图作为设计规范着重研究。修复工作主要以遗存建筑的保护修缮、园区水面和其他景点重现两部分组成,注重修复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还原愚园三十六景原貌。
胡家花园内的铭泽堂及清远堂[7]保存较为完好。铭泽堂的砖雕大门曾刻有“紫气东来”四字,颇具气势,但在“文革”时期被凿平;铭泽堂后部花园内的山墙、回廊、栏杆等部件虽年久失修,但其部件较为齐全,布局信息较为明确。但胡家祠堂的情况较为复杂,祠堂内部长期被外来居民占据,并在祠堂内部安置了许多部件,加上原有建筑之外的违章搭建,祠堂建筑的原貌已被完全破坏,无法获得直观的复原证据。园林区域内的水系、山石、植被等则已完全看不出原有轮廓,有些假山造景甚至被转移至周边一些公园内。
修复过程遵循了“修旧如旧、忠实原貌”的指导方针,在植物配置方面也尽量还原园林的原始面貌。例如在铭泽堂的修复工作中,将原有雕刻于砖雕大门上的“紫气东来”字样恢复,并根据《金陵古迹名胜影集》中的手绘图像增加了一对石狮。又如在铭泽堂柱子部件的修复上,选用了杉木材料,与遗存的园区建筑材质相同,再使用油漆进行整体做旧处理,使修复后的建筑大致符合史料记载的样貌。

四、修复工作的反思与经验
在修复过程中,一些专家学者对修复工作也提出了一些不同意见,主要集中在对愚园的历史原真性的保留上。铭泽堂门上之“紫气东来”字样的恢复抹灭了愚园在“文革”期间的历史遭遇 ;而柱子的修复工作也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第二十一条指明的“处理部分要和原物部分既相协调,又可识别”[8]的要求 ;修复工作中并未充分使用遗留的响砖、瓦片等材料 ;对于园区的植被也根据整体修复效果进行一定程度的改种。客观地说,此次修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对园区原有遗留物件的处置、历史原真性的保存以及园林根据功能改建三个方面。随之总结的经验主要有以下三点:首先需在拆除工作中落实“实测、摄影、文字记录”等工作,将遗留物件有效地归类、编号,“拆除记录要详细准确,以保证复原时其位置、方向的准确性”[9],杜绝因原件丢失而重做的“假古董”;其次,重建工作应严格忠实遗址所呈现的各种信息,针对园林文物特性保护其历史存在形式,反对任何形式的主观改造 ;最后,在修复工作中应与文化、文物部门保持紧密联系,不遗漏文物建筑在修复过程中展现出的未知文化闪光点,并深度挖掘,丰富文物的价值体系。
对于类似愚园的第宅园林遗产来说,历史的积淀并不是一个结果,而是一个过程。笔者认为,其文化、艺术、历史价值会随着每一天时间的流逝而显得更加珍贵,在修复过程中对于历史原真性的保护是修复工作中的首要目标。只有深入发掘每一时期、每一事件对于园林的影响和改变,才可以全方位了解修复对象的真正内在价值。另外,对遗留物件的保护和研究工作应先于修复工作,将有价值的物件妥善保存,并展示在与其密切相关的区域,可直观体现被保护对象的细节和故事。至于修复或重建的目的则需在不影响文物或遗迹本身的“内在价值”和存在形式的基础上进行探讨。
胡家花园修复工作代表了文物类建筑在新时代生存方式的探索。建筑文物的存在意义不应与现代经济、文化相悖,也不应完全忠实于遗址遗物本身。“找到建筑文物保护与发展的合理平衡点,将文物本身的内在价值合理、有效地呈现给人民群众”,将是下一阶段文物类建筑保护修复工作的主要目标。


注释 :

[1](清)胡光国 :《白下愚园续集》,转引自顾茂昌:“白下愚园探微”,《中国园林》,1990.3,第2页。
[2] 陈从周 :《陈从周园林随笔》,人民文学出版社,北京,2008,第7页。
[3] 建设部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通用术语,2.0.2。
[4] 吕品田 :“重振手工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方式保护”,《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9.4。
[5] 郭黛姮 :“关于文物建筑遗迹保护与重建的思考”,《建筑学报》,2006.6。
[6]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02.1。
[7] 二十四景之二。
[8] 同 [6]。
[9] 文化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1963.4。

参考文献 :
[1] 阮仪三 :《江南古典私家园林》,译林出版社,南京,2009。
[2] 陈志华 :《文物建筑保护文集》,江西教育出版社,南昌,2008。
[3] 杨新华、卢海明主编:《南京明清建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
[4] 童寯:《江南园林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北京,1984。
[5] 张艳华 :《在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之间 :上海市城市建筑遗产(CBH)保护与再利用》,中国电力出版社,北京,2007。
[6] 李岚 :“南京愚园保护与城南复兴”,《建筑与文化》,2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