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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空间中的公共领域——香港中环公共空间、服务支持与日常实践个案研究

  • Update:2010-06-02
  • 邵建伟
内容摘要
近年来,政府不断透过制定各种政策与计划,尝试控制城市空间。立法者与大多数人通常会遵循理性的发展规划原则。而在这种规划和发展导向的潮流趋势下,城市空间受到诸多限制,变得规范化和程序化。日常生活中的多元文化与创意元素与这种潮流格格不入。另一方面,有些研究学者及思想家已开始不遵循这种趋势,而着重关注寻常百姓的日常生活,并且开始要求我们的城市空间更加灵活(或有更多自由),让人们可以开展自己的生活实践。

 

3.戏院里和毕打巷中的空间接受度

        戏院里在1936年命名,是中环两条重要交通枢纽德辅道中和皇后大道中之间的重要通道。每个工作天都有几万人经过这条小街和周边小巷。顾名思义,戏院里的一头是香港最古老的戏院之一[4](图1),小街两傍是一些店铺,包括一家银行分行、一些钟表零售店、多家时尚咖啡馆和快餐店。

        小街中最具本土文化特色的是街头擦鞋服务,香港现在只有中环区才能见到。据一位擦鞋匠介绍说,以往人们总希望上班时鞋子光洁整齐,因此擦鞋匠在商业区是很重要的。这种本地职业对那些没有受过教育、缺乏技术的人(即使是年轻的孩子)来说是重要的谋生手段。初期中环有多达几十位擦鞋匠,随着需要这项服务的人越来越少,越来越少年轻人愿意从事这一行,因此现在街上只剩下三位擦鞋匠。擦鞋匠告诉我们,大多数人认为擦鞋是最低下的工作,擦鞋匠的工作就是低下头,专心为鞋抛光。直到今天,广东话中“擦鞋”是贬义词,指努力奉承取悦他人。


        为了招徕生意,擦鞋匠不可能躲起来。他们必须醒目地让人们看到他们。可是戏院里人流高、交通繁忙,擦鞋匠们不能妨碍交通。不过,他们并没有在这条街道上从事这种工作的执照。香港政府由1990年代开始起诉街道上进行小生意的商贩,如果擦鞋匠阻塞街道,政府官员(一般事务队或小贩管理队)就会有充分证据或借口勒令他们停止工作,亦可以起诉他们。因此擦鞋匠们选择坐在街道旁边,以免阻碍交通。他们还很有创意,聪明地装饰布置他们谋生的工具:一个擦鞋盒与一些鞋蜡。他们坐在一个小凳上,所占的空间非常少,顾客所占的位置也不会阻碍交通。夏天,他们会插上一把临时的遮阳伞,所占空间依然有限。总之,他们看上去是如此的“弱势”(如德塞都(1984)描述普通人在城市中的生活时所说的那样),在这种弱势条件和环境中,当局若对检举起诉他们,有可能会引发公众的不满情绪。

        毕打巷虽然只有约四米宽,但却是重要的交通点。中环地铁(MTR)站的一个入口就在小巷的中间,每天有成千上万人会经过这条小巷。小巷中有一些经营传统生意,如修鞋、制作印章和图章以及卖雨伞、报纸和杂志的摊档。大多数摊文件的结构简单,仅靠纤薄的金属和塑料板遮盖。
 
        有些摊档已经经营了40多年。某檔主暗示说,这里所有的摊档都没有经营许可证。毕打巷比与戏院里小的多,如果这些老旧破烂的摊档是在戏院里,就无法配合戏院里的商业区形象与道路交通,亦会与戏院里的现代城市景观形成怪异对比,当局会取缔摊档的无牌经营,檔主很快就会遭到起诉。

        此外,发展商们也不可能允许新建筑面对这种老旧破烂的非现代摊档,这也导致越来越多座落在其它主要道路或重建项目附近的传统摊文件(包括1970年代之后政府许可的大牌檔和杂货铺),遭到取缔、拆卸,或者无法延续他们的经营执照。事实上,近年来改善城市管理与形象已成为政府清理这种破旧老建筑的主要借口。不过,毕打巷是一条位于两座大厦中间的狭窄小巷,其间的小摊档是如此的平凡且不引人注目,因此他们能够生存下来。

        就如德塞都(1998)提到的城市空间情况,毕打巷摊档使人们能够从“现代”城市生活中获得一丝喘息,回到日常生活。这些摊档也满足了白领人士在午餐和办公时间以外的需要,它们提供了商业中心区其它现代大型商店和公司不会提供的服务与商品。若非如此,假使大商店和公司提出抗议,这些小摊档将很难生存。

        此外,小巷里的一些空地也被小摊档的经营者占据或者私有化了,用来拓展他们的经营范围。其它没有经营摊档的人为开展生意,也在小巷里罢占空间。我们的观察和访谈发现,虽然巷中各人的生意类似,但是却很少发生争执和冲突。档主们知道任何严重争执都只会导致摊档被取缔、无法继续经营。他们也知道怎样有创意地、策略性地划分各自的经营范围,也不会侵入他人的领地。

        在戏院里和毕打巷中,还有一些无牌(非法的)小贩卖短袖运动衫、女装及配饰、计算机光盘盒、盗版计算机光盘与文具。与香港其它地区的类似小贩活动一样,此地的无牌小贩不会也不愿与政府官员正面冲突。这些小贩通常在执法人员下班后或非值勤的时间才经营。虽然商贩活动对街巷的交通多少造成阻碍,但并没有达到引起抱怨的程度。小贩们明白严重的交通阻塞(达到不能忍受程度),会为他们虽然非法但可容忍的生意造成负面影响。这些小贩还会设置岗哨和侦察员,留意前来的执法人员,以避免与执法人员直接对峙及冲突。

        2000年后,越来越多人在戏院里和毕打巷设置临时摊檔和展示台进行推广工作,如推广网站和信用卡。与小街上的擦鞋匠与巷中的摊档相比,大量临时推广站与展示台阻塞交通的情况严重得多。但是政府官员不能检控这些推广活动,因为根据香港法例,这些进行推广活动的人不是无牌商贩,他们没有出售任何东西,除非他们设置的摊文件制造“危险”或令“公众难以忍受”,否则政府不能向他们提出检控。亦有人在街巷中收购二手手提电话以供转售,因为仅是收购而非贩卖,根据法例他们同样不是无牌商贩,因此可以在此地活动。很明显,尽管他们在此地从事“合法”营生,但他们其实是以聪明的及充满创意的手法(绕过法例)去拓展生意。例如,他们只会架设临时装置进行为推广活动,亦会与竞争对手保持适当距离,避免争执和冲突。从事二手物品转售的人也会把自己隐藏到不会阻塞交通的地方。虽然这些人在街巷中的活动并不违法,销售人员还是会避免直接挑战执法人员的权威。总之,这些活动均会避免对抗或激怒执法人员。

……
邵建伟  香港理工大学教授 
 
(本文内容为节选,全文请见《装饰》201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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