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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之美:从发明的角度看

  • Update:2011-01-25
  • 戴吾三
内容摘要
科技进步扩展了日用器物的范围和品类,发明创造的应用推动着器物设计的开拓和繁荣。本文从发明的角度讨论了“日用之美”,并借用形象的比喻,把器物的核心技术称为“心”;把表观设计称为“皮”;把造型设计称为“型”,由此可看到不同的变化形式。

谈“日用之美”,显然含有对日用器物设计佳作的褒扬之意,细究起来,这里面不无文章。


日用器物可以有不同分类,如耐用品和消耗品之分,前者如暖瓶、毛巾等,后者如肥皂、香水、餐巾纸等。也可有一般产品和高科技产品之分,前者如陶瓷杯具等,后者如智能电饭煲、微波炉等。


从设计的角度看,只有那些耐用的器物才能谈“日用之美”;而从发明的角度看,只有技术上成熟,使发明真正实用,且随着核心技术变革,带来制造工艺变革、造型和外观设计的变化,才能使“日用之美”提升成为显著的要素。


考察器物的发明史可知,有些器物的核心技术多年基本保持未变,这种情况下设计师只能在表观(材质、图案、颜色)上做文章;而有些器物的核心技术历经变革,直接影响了制造工艺、器物造型和外观设计,这是对设计师的挑战,但同时也带来设计创新的机遇。


为形象起见,我们不妨借用比喻,把器物的核心技术称为“心”;把表观设计称为“皮”;把造型设计称为“型”,由此可看到不同的变化形式。


一、“心不变,皮变”
作为日常生活用品,保温瓶(习称暖水瓶),可谓是“心不变,皮变”的典型。


古代即有保温瓶(壶),不过那是在茶壶外面包上棉花做成,保温时间有限。现代意义上的保温瓶是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的产物。


保温瓶是英国科学家詹姆斯•杜瓦爵士(Sir James Dewar)发明的。1892年,杜瓦首次在零下240摄氏度低温下,使压缩氢气变成液态氢。而要保存液态氢,则必须要有能保持恒温的容器。杜瓦为此设计了双层玻璃瓶,把瓶壁之间抽成真空,阻止热传导的发生;玻璃内表面涂上银膜,以反射热辐射;加上绝热性良好的瓶塞,减少空气对流产生的热量损失,限制热的传递,由此可使瓶子长时间保持恒温。杜瓦为他制作真空瓶的构想申请了专利,但真空瓶的制作却并没有专利保护。


杜瓦有个德国助手叫莱因霍尔德•伯格尔(Reinhold Burger),此人意识到杜瓦瓶可应用于日常生活,会有很好的商业前景,于是他改进设计,在瓶子外面罩上金属壳,安上保护用橡胶底托。1903年,伯格尔在德国申请真空瓶的专利,次年获准,即建立公司进行生产。伯格尔特地为商标举行有奖征集,最后看好“保温瓶”(Thermos)一名,其词源于希腊语“therme”(意思是“热”),从此这一名称沿用下来。[1]


伯格尔从1906年到1910年在美、英、加、日本等国设立分公司,并组织营销活动造势,大大提高了保温瓶的知名度。


最初的保温瓶是靠玻璃工吹制,生产效率低,成本高,产量小,一般家庭难以购买。1911年,伦敦的伯格尔分公司在瓶胆的机械化生产上取得突破,大大提高了产量,也促使价格下降。保温瓶开始进入普通家庭,逐渐成为生活的必备品。20世纪初,保温瓶传入中国,慢慢流行开来。


分析保温瓶可见,其核心技术为瓶胆制作,百年来,除了工艺改变(以提高产量和质量),玻璃材质、双层结构、圆筒体形,几乎都没有改变,堪称是“心不变”。因而设计师的用武之地只能在外壳材质,颜色和图案设计上。


左:保温瓶剖面,玻璃瓶胆为双层中空     右:保温杯X射线透视图,可见瓶胆位置

早期的保温瓶外壳用普通的薄金属皮制作(少数用不锈钢),颜色、图案都比较简单。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在中国为了降低价格,保温瓶外壳大多用冲压带孔的铁皮制成、甚至也用竹篾编制,根本谈不上设计。只有高档的保温瓶才有图案。随着国家的改革开放,物质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促使保温瓶外观设计发生很大改变,材质、颜色、图案都成为显著的要素,人们由此也有了更多选择,如结婚喜庆选用红底,龙凤、喜鹊的图案;老年人选用水墨松竹的图案等。为适应不同需求,在保温瓶筒形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厂家在大小容量、外壳材质、造型等方面都增加了种类。


保温瓶的瓶胆长期以玻璃为体,有怕碰撞的先天缺陷。经过科研人员攻关,1966年,无缝钢制的真空瓶发明问世,带来了新的变革。尤其制作成便携式的保温杯,更是受到市场欢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中国引进钢制真空(保温)杯,一度价格不菲。随着技术的普及,迫使价格直落,普通百姓可买。不过,相对于玻璃保温瓶的广泛用途,钢制保温杯显得有限,而让设计师发挥的空间也相对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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