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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限与拓展——中国公共艺术状况及问题刍议

  • Update:2013-10-16
  • 翁剑青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 来源: 《装饰》杂志2013年第9期
内容摘要
中国近30 年来的城市公共艺术的演进,经历了从纪念性、叙事性到唯美性及装饰性,再到多元化及综合性的类型和观念的变化。然而在上世纪晚期的实践中大都是重在视觉形式的美学追求和以“城市雕塑”方式为主的审美经验的表达,缺乏与社会现实的对应和公共参与。在进入21 世纪之后至近期,随着城市再开发和社会文化的多元化发展,国内公共艺术的观念与实践开始逐渐关注艺术与现代城市职能的关系,以及艺术与公众日常生活的关系,从另一侧面显现其公共性、当代性。从而使得艺术介入城市公共空间的建构,并使艺术审美与社会性、地域性、场所性、功能性、生态性等诉求的整体关照成为其前沿问题。由于城市文化与社会生活的历时性和动态性,决定了公共艺术必然是现当代艺术的一个有机部分,适时、因地、多维度地反映社会生活中的情感、新知和问题,恰是公共艺术的重要职责和文化属性之一。因此,短期性艺术在表达公共意见及文化批评方面具有恒久性陈列的艺术所欠缺的功能和价值,它势必成为国内公共艺术成长的组成部分。

 公共艺术的一般概念是由政府及社会资金的支持、置于公共空间并含有社会精神的艺术。作为当代艺术文化组成部分的西方公共艺术兴起于20 世纪60 年代,它是国家和政府为了实施全民社会的艺术文化福利,培育多元社会的审美文化和艺术普及,增进公民社会的文化交流与认同,促进城市经营与地方再造而蓬勃兴起的艺术。公共艺术的根本属性和特质在于它是社会的艺术、公共领域的艺术、生活的艺术。然而,在艺术实践中,具有差异的地域特性、制度文化、社会结构及经济状态,又将导致出各有差异的公共艺术形态。其中被聚焦的是“公共性”和“艺术”问题。所谓公共性,即指与公众、公共事务、公共利益的相关性,以及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性和民主性。所谓艺术,指具有审美特性及人文内涵的表现形式、技艺乃至行为方式和事件(它是由特定时代及地域所形成的认知而界定的)。
公共艺术的价值理念及社会交流方式,比之传统的博物馆、美术馆的艺术,其基本差异在于前者设立于开放的公共空间,面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在不期而遇的情境中与不同的观众会面,惯常以开放、多元的文化态度、审美经验及社会方式与公众对话或互动,实现其公益价值;而后者是以文化精英及专业知识群体为主导,以专门的学术性收藏、研究及教育为职责,在特意设定的封闭空间中(往往具有神秘感及仪式氛围)面向专业人群或受教育的人群,并以其专题性、学术性以及系统性的作品展示为目的。显然,当代公共艺术与传统的博物馆艺术所呈现的方式、目标和社会效果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应该说它们是艺术文化介入社会的不同方式和渠道,对应着不同的层次与需求。公共艺术更为强调艺术美的分享与生活化,艺术从平面的、静止的形态及精英专属的领域走向不确定的、立体动态的社会生活与日常生活的空间之中。

图1. 四川美术学院虎溪校区景观艺术(局部)


图2. 成都活水公园生态景观艺术(局部)

公共艺术的名称在中国大陆的引入始于20 世纪90 年代中期,它源自于美国、欧洲及亚洲发达国家自20 世纪60 年代以来艺术的社会实践。当代公共艺术在国内缘起的背景和需求,是国家改革开放以来实施的城市化、市场化及国际化的快速演进,“城市形象塑造”及“城市营销”概念的兴起,以及大规模的城市规划、城市改造及景观设计的普遍需求。回望20 世纪80 年代至本世纪初期,国内的城市管理者和雕塑界热衷于“城市雕塑”的称谓,即采用纪念性(宣传性)或以视觉审美(及环境装饰)为主要目的的雕塑去填充和点缀城市空间,
意在“美化”城市形象,并显现视觉空间中的权力与财富的语义。伴随着有关城市历史故事铺陈(如步行商业街的浮雕墙)的大量呈现与相互模仿,以拉动旅游及招引商机。此景象是经由20 世纪80 年代之前的政治文化及宏大叙事的形式逐渐转化而来的,反映出权力政治话语的大量纪念性雕塑、政治伟人的雕像等逐渐转向经济建设时代的艺术审美的(非利害性的、非冲突性的)雕塑形态的演化过程。而随后对介入公共空间的艺术的“公共性”和“与公众日常生活的关系”的关注,则逐渐成为当代社会及利益主体多元化的中国公共艺术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诉求。它们涉及当代公共艺术的文化价值核心,也是当代社会学、政治学及社会心理学的理论及方法论的关注对象。
显而易见的是,“城市雕塑”的概念和属性往往局限于在城市空间中采用雕塑形式予以某种符号及审美意象的表达,一般表现为纪念性、叙事性及地标性的视觉显现。而当代公共艺术的基本内涵与方式,则是运用公共空间及公共资源进行具有公益价值的艺术表现,并不限于任何形式语言及空间方式,而旨在从精神到物质层面提升城市社会的美学品质和生活品质。它重在艺术过程中的公共参与和社会精神的培育,同时强调艺术为公众的日常生活和文化娱乐提供积极的服务。公共艺术的形态和文化理念置身于当代艺术及后现代文化的语境,其作品形式和展现方式均超越了传统美术的某一门类、媒材和空间展示的方式,而雕塑只是其表现形式之一,而雕塑自身的概念和形态也在当代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此,公共艺术从外在形态到文化内涵上均非“城市雕塑”可以涵盖或替代的。

图3. 上海南市电厂工业遗址的再生性综合设计(局部)


图4. 上海世博园后滩公园生态景观艺术(局部)

从语义学的角度来说,公共艺术(Public Art)一词具有一体性的结构和完整的含义,不应被拆解为“公共”和“艺术”或被理解为两者的简单相加。前者对后者有属性及目的的约定,而后者是前者约定的价值属性及文化目的的形态显现。否则,它的理念和形态就会被肢解,或断章取义,或流于在两者间互贴标签的无聊游戏。有意味的是,在2013 年4 月于上海举行的“国际公共艺术奖颁奖仪式暨公共艺术论坛”上,国际间的公共艺术策划人和批评家们注意到,参会的欧美艺术家把问题研讨的方向主要放在公共艺术的艺术表现手法和社会导入方法方面,而中国的艺术家和批评家的问题议论则较多集中在公共艺术的公共性方面。然而,这恰恰反映出中外公共艺术发展历史及经验的差异性和不平衡性,反映出各自当下面临的主要问题的差别。客观上看,半个多世纪以来,欧美在公共艺术的文化价值理念、法律制度、社会基础和实践经验等方面已达到相当成熟和多样并存的境地,其“公共”属性、民主程序和舆论(理论)批评机制均经历了法理的考量和实践的历练,如公共艺术“百分比”法律的颁布、各地区公共艺术委员会及专业咨询机构的设立、公共艺术项目的公开遴选和听证制度的建立,以及艺术家与建筑师、景观设计师及其他专业团队的协作机制的形成等。从而使得欧美的艺术策划人在制度与经费的保障下,似乎更为强调公共艺术项目的整体创意和艺术品质的追求。而中国公共艺术的建设状态,至今尚未设立专项的法律,其资金的来源、艺术项目的设立和作品方案的遴选,以及艺术批评的介入,均没有专门的制度化保障,而基本上是依凭行政权力及长官决策予以处理。这对于艺术所在地的公民意见、场所效应和社会价值等问题的判断来说,欠缺了专业领域和社会领域的公共参与,并且随着行政权力的人事变动而频频出现艺术作品的建与拆的随意现象,这无疑是对公共性的漠视和对公共资产的浪费。因此,国内的一些艺术家和批评家对艺术公共性的关切也就不足为怪。并非中国的艺术界不懂得重视公共空间中艺术品的美学价值的重要性,实际上国内该领域呈现的良莠不齐乃至低俗无聊的现象也是广受关注和质疑的。然而,我们依然不应该把公共性(社会效应)和艺术性(审美效应)问题分而治之,否则就会失去公共艺术概念及内核的整体性和统一性。
从全球性范围来看,在进入21 世纪前后的公共艺术中,强调艺术与城市空间及性能的转换、地方再造、社区文化建构,以及生态多样性维护的密切结合,并融于建筑景观和公共设施的设计,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整体性的支持。因此,当代公共艺术迈向超越传统的艺术本体价值的张扬而趋于对日常生活领域的贡献。就艺术介入公共空间(开放性的城市及社区环境)所持的基本态度和方式而言,我们看到的是愈加强调艺术形式及环境设施对公众的接纳及互动的满足,注重公众的交流和多元文化的融合,主张对当地社会文化和生态环境的适切性嵌入,追求场所营造中的审美与功能价值的统一性,以及强调对公众的沟通方式和心理体验过程的重要性,而不是仅仅强调凸显艺术作品本身的独尊与美学价值,也非文化精英对于社会普通人群的指引与教诲。如果说,西方文艺复兴至18 世纪的艺术史发展的重要特征是艺术逐步从宗教和世俗权力本位走向人本及人文主义的语境的话,那么19 世纪已完成了艺术追求本体的自觉与独立的运动过程。而在步入20 世纪中期以来的历程中,艺术的价值形态变得更为开放、多元化和富于实验性。尤其在网络化的信息时代,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并行或被后者所取代,再进而大众化的社会被各类“亚文化”构成的分众化社会所解构,同质化的社会为多样化社会所替代。在艺术的功用和价值认知上已从纯艺术及纯美学的价值取向走向为社会服务、为日常生活服务,以及为实现多元社会的多种梦想的可能性提供能量和助力。因此,这在改革开放30 年来的社会大背景下,也是当代中国公共艺术实践与价值理论转型的维度和方向。

图5. 广州时代玫瑰园社区综合艺术(局部)


图6. 汕头大学校园国际公共艺术展(局部)

从特定的意义和效果上说,艺术融入社会实践和公众的日常生活才可能更为具体地体现其公共性,多方位地实现其社会价值。从国际经验和发展趋向来看,当代公共艺术在城市职能和环境形态的完善与升级上,鲜明地强调公共艺术对城市规划、城市设计以及地方再造中应有的功能价值,强调艺术与营造公众日常生活环境及交往途径的重要意义。如艺术主动参与城市公共空间的创建、建筑环境及景观的营造、社会公益项目的推广、社区文化的共建、历史商业街区的振兴、遗产园区的保护与改造、生态环境维护和城市公共设施的设计等方面,均成为公共艺术的公共性、社会性和公益性的重要体现。艺术介入公共空间的价值和意义不再仅仅是文化精英及职业艺术家独有的审美经验及趣味的表现。如著名现代舞蹈家邓肯所言:“将艺术从其他的对象或活动中分离出来的社会范畴已经不复存在,所以艺术不再是特殊的优越的领域,而仅仅是像说话或者写字一样普通的交流工具,也和它们一样是日常生活结构的一部分。”[1] 公共艺术作为开放和包容的艺术,它同时向着宽阔的社会和生活领域敞开,从传统概念的高雅艺术到大众化的通俗艺术,从载入史册的经典艺术到具有实验性的当代艺术,以至于节庆或购物场所中的各种艺术形式,均可在公共艺术的园地拥有其存在的空间。因为,当代生活领域和社会公共领域的宽容度即是公共艺术的宽容度。
反观国内20 多年来城市公共艺术的基本状态,从大型广场及交通港站的标志性雕塑,到一般的街道、公园、商务空间中小型的审美性(或装饰性)雕塑和壁画,包括周边的景观和绿化的设计,大多数依然局限于追求自身视觉的张扬和形式美感的表达,而欠缺艺术作品与具体环境的有机契合,不重视特定场所和语境中人们的行为及心理需求,不注重视觉形式与具体场所机能相互协调的整体性设计。诸如缺乏对车站、机场、公交枢纽等场所的自明性表达;缺乏对学校、博物馆、工业遗址或演艺中心的文化特性和精神内涵的揭示;缺乏对滨水环境或湿地公园的生态保护与多样性体验的支持;缺乏对文教、体育及休闲娱乐场所的人群予以悉心的接纳和沟通性设计等,这些欠缺是具有普遍性的现象。从总体情形看,国内公共艺术所呈现的形式、理念和方法尚显得较为单调乃至平庸,缺乏当代国际领域的高度。其主要表现在公共性和创造性这两个基本维度与国际水平间的差距。一如我们易于察觉的那些趋于概念化、程式化的“城市雕塑”,它们大都缺乏建构城市良好公共空间或实现场所功能再造的作用,缺乏对当代艺术观念、形式、技术、媒介和方法的创造性拓展,极少运用地景艺术、建构物艺术、光艺术、行为(事件)艺术、影像艺术、网络虚拟艺术等丰富的语言和方式进行多样性的公共空间特性与功能的拓展,而更多的是流于老套的环境美化和装饰,商业区“亮化工程”的粉饰与堆砌,绿化面积的铺陈以及竞相攀比或似曾相识的标志性城市雕塑的打造。但是其中的艺术品质、思想深度以及与当代社会公众及其生活的关系,则大都不在认真追求与评价的范畴之内。

图7. 水陆相望•西湖国际雕塑邀请展(局部)


图8. 大地艺术《飞篱》(克里斯蒂等,局部)

诚然,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社会的发展、艺术的多元化和国际化情形,促使中国的公共艺术在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中从无到有、从迷茫到不断探索并获得了一定成就。尤其是在2008 年北京奥运会及2010 年上海世博会前后,公共空间的艺术的表现形式和社会意识也较前有了较大的起色,并呈现了一批值得关注和称道的案例,诸如四川美术学院虎溪校区景观设计(2010,图1)、成都活水公园生态景观艺术(2008,图2)、上海南市电厂工业遗址的再生性综合设计(2009,图3)、上海世博园后滩公园生态景观艺术(2009,图4)、广州时代玫瑰园社区综合艺术(2003,图5)、北京金鱼池社区综合艺术(2002)、上海普陀区曹杨一村社区公共艺术(2009),以及中短期展示方式的公共艺术项目如汕头大学校园国际公共艺术展(2008,图6)、杭州“水陆相望”•西湖国际雕塑邀请展(2012,图7)及漳州碧湖生态公园“从卡塞尔走来”雕塑展(2013)等。它们均以不同的艺术语言、形态和方法在介入公共空间和解决场所机能及生态干预等方面,呈现了富有艺术创意和社会价值的多样性尝试与个性化的创造,在国内不同时段凸显和诠释了公共艺术和设计的特质。这些个案尚不能涵盖全部,具体详情暂不赘述。
如就大力倡导和践行公共艺术已有半个多世纪的美国的经验来看,艺术为人民服务、为城市生活服务已经成为其艺术“百分比”法律的价值依据和持久的国家及社会文化发展战略。在面对二战后国家与社会的进一步现代化以及城市扩张带来的各方面的冲击下,国家和社会层面均注意到艺术及设计对于城市再开发与地区文化建设中的特殊价值,从而主张艺术在国家建设、国民教育及社会认同的文化建构中发挥独特的作用。现今概要地看其公共艺术的创作方式、方向及社会功用,主要呈现在几个显在的方面:其一,是采用大地艺术与环境设计(Earth Art and Environmental Design)的方式,即在较大空间尺度的自然公园、闲置空地(或建筑空间的过渡地带)、湿地、山野或海滨进行地景艺术(Earth Art)的创作与展示,对大地景观和人类活动的环境形态予以美学、社会学、文化学及生态学的演绎与呈现,在给人们带来新鲜的视觉与心理体验及审美想象的同时,促使公众对于自然状态和人与自然关系的重新审视。其中现代实验性艺术与功能性的环境艺术相并行或融汇。如克里斯托与让娜- 克劳德的地景作品《飞篱》(Running Fence,1976,图8)。其二,是作用于场所特性的揭示与呈现(Site Specific Installation),常采用景观、雕塑及多样的视觉设计方式去呈现特定场所的自明性及特殊的含义,使之具有场域的引导性及精神意象的表现性。例如建筑及景观设计师林璎于华盛顿设计的《越战纪念碑》(Vietnam War Memorial,1982)。其三,是针对城市及建筑物形态的设计(Urban and Architectural Design),其中如城市桥梁、车站、文体场馆、商业中心等各类建筑物以及公用电器、卫生、通讯及娱乐设施的设计与美学表现,旨在使城市空间形态和公共设施具有独特的美感、表情和人性化。其四,是作用于某些场地属性的改变(Transforming Place)与重新塑造,即通过不同的形式手法如装置、建构物、景观、水体、灯光、铺装、雕塑、新媒体艺术、场地设施以及过程化的“事件”(Event)去改变场地的属性与应用功能,使之具有新的场所寓意和内涵,创造出富有美学品格和场所精神的公共空间。例如由迪勒•科菲迪奥等人于纽约曼哈顿西区的都市设计艺术《空中步道公园》(High Line Park,2009,图9),以及美国芝加哥千禧公园中由普林斯设计的广场水体景观《王冠喷泉》(Crown Fountain,2005,图10)和卡普创作的豌豆形不锈钢雕塑《云门》(Cloud Gate,2005)。此间需要善于对那些需要再度改造和开发的城市路桥、工矿遗址、交通枢纽、商业街区等实施富有创见的设计和艺术干预,使之以新的方式和形态服务于社会。这需要来自不同知识涵养和学科背景的团队的协作,而不是单一性质的雕塑家或建筑师和景观设计师可以完全胜任的。公共艺术的创作和实施需要艺术学、社会学、工程学和人文学科等方面的跨界协作及多样性人才的培养。显然,以上所及的若干方面和相关经验均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

图9. 纽约都市设计艺术《空中步道公园》(局部)


图10. 芝加哥千禧公园的景观艺术《王冠喷泉》(局部)
(图8-10 为上海大学美术学院提供,其他均为作者拍摄。)

客观上看,当下中国公共艺术的驱动方式和实施方式基本上都是自上而下的,而缺乏自下而上来自社会基层的公共参与,这样不利于培育社会的能动性和文化的主动性。从艺术的空间分布上看,绝大部分的城市雕塑及壁画,主要设立在城市的标志性广场、政府行政大楼的周围、大型交通站点,以及城市商业中心的环境之中,而很少立足于市民生活的普通社区。而城市社区,恰恰是城市社会的基础和细胞,是市民日常生活、社会意识和公民素质赖以滋养的容器。如果社区文化和公共艺术活动得以普遍的养育和公众参与,城市的整体品位和市民的综合素养就会自然得以提升,市民对社会的认同感和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就会得以加强。而艺术介入社区则需要切合社区居民的行为方式以及日常生活与交流的需求,并有益于社区自身文化及特性的维护与呈现,而非简单地做两件漂亮的雕塑或壁画就了事。
在此还需论及短期性(短暂性)艺术介入公共空间的重要性。由于以往人们已经习惯于长久性、纪念性及静态的户外艺术形式,意在对过往历史中的事件、人物及情感的铭记,试图达成持久的社会共同价值取向。然而,由于时代的不断发展和当下大量新生事物和不同的观念需要得到呈现和交流,所以就需要给予那些以短期方式展示的艺术留有必要的公共空间。而短期的、暂时性的艺术展示对促进社会交流、促进场所再造中普通公民的随机性参与,以及在提供艺术新秀的登场机会,及时反映社会意见和文化动向等方面,均有着长期性艺术所不具备的特性和长处。美国艺术批评家派翠西亚•菲利普曾言道:“公共艺术不需要具备共同的性质,或表达共同的美德,才能够被称为‘公共’艺术,但它可提供一种视觉语言,以表达和探讨集体的动态与短暂的社会情况。”[2] 而往往正是短暂性的公共艺术便于多维度、多媒材、多场合的艺术表达,其中包括对于社会公共领域的问题予以必要的警示和批评。这也正是目前国内公共艺术中欠缺的社会品格与文化担当。
我们相信,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整体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公共艺术将会逐步走出早期阶段。在“为生活而艺术”以及“为社会而艺术”的基本理念下,立足本土,放眼世界,它必将会不断前行并更多地呈现出符合时代精神的艺术作品和理论见解,回馈我们的社会。

注释:
[1]( 美) 汤姆•安德森:《为生活而艺术》,马菁汝译,湖南美术出版社,长沙,2009,第52 页。
[2] Critical Issues in Public Art, (Content, C o n t e x t , a n d Controversy), Edited b y H a r r i e t F . S e n i e a n d S a l l y W e b s t e r . Smithsonian Institution Press, Washington and London., 1992, P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