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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光、影”的节奏——设计素描意象表达教学探索

  • Update:2014-05-25
  • 邹 璐 长江师范学院美术学院
  • 来源: 《装饰》杂志2014年第4期
内容摘要
当下艺术都特别强调思维的多元性,多元化的思维方式极大丰富了艺术的表现力。设计素描表达中对光、影的理解和表现不再仅仅是一个技法层面的问题,在主观
表达的背后更多体现出创作者丰富的情感及内心世界。在明与暗的节奏中感受、发现“光、影”的形式美感,成为设计素描意象表达的一种方式之一。有意识地探索光、影主导性的设计,将对丰富设计素描教学有着更为深刻的意义。

英国艺术批评和理论家赫伯特·里德曾说:“整个艺术史就是一部关于视觉方式的历史,我们所见的东西并不决定于固定不变的光学规律,而是决定于我们所发现或构造一个可信的世界的愿望。”回顾西方漫长的绘画史,从认识光、影的存在,到当代逐渐把光、影看作一种艺术语言,在丰富作品表现力的同时也拓宽了人们丰富的想象力。如今,随着艺术表达的多元化,绘画中的光、影不再仅仅是一个技法层面的问题,而是在背后体现创作者丰富的情感及内心世界,对形态的“光、影”塑造倾向于主导性的设计再造。作为现代艺术设计基础课程的“设计素描”,是由以前绘画素描根据现代设计专业不同方向需求发展而来的一门新兴课程。虽然光、影写实再现物象的造型手法在当今设计素描教学体系中显得无足轻重,但如果能对画面中“光”、“影”元素做有意识的主导设计,画面中巧妙构成黑、白、灰色调来表达主题,同样可以激发我们灵感和想象力,以此增强学生的主观思维表达能力和设计意识。比如保罗·斯特兰德的作品《走廊的影子》,画家的表达在于试图打破以往所认为的以二维空间追求三维空间只有在美学上才能成立的狭隘观念,巧妙地利用光和影实现了这一理想空间,构成了画面“独特的面貌”。(图1)光、影在画面上的存在并不是孤立真实的描绘客观对象,而把光影线条看成符号式的抽象语言,借助“光、影”这一视觉元素与构成再结合,形成新的视觉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情感意识。本文作者试图从光、影的角度引导学生发现新的画面形式与感受,这将是设计素描意象语言表达中一项非常有趣的思维训练内容。

1.《走廊的影子》 保罗·斯特兰德


2.《椅子》 吉普赛·辛德


3. 学生作品《烁影》 邵珈铭


4. 学生作品《假日》 雷婷


5.《无题》 佚名

一、“光、影”节奏中的意象语言
美在于意象。朱光潜曾谈到:美感的世界纯粹是意象的世界,主观的生命情调与客观的自然景象交融互渗成就渊源而深的灵境,这就是美。“意象”一词缘于《周易》的“立意以尽意”,意象是意和象的统一。所谓“意”有两种方式表达:1. 画家作品中的表意;2. 作品欣赏者的解意。“象”,一种指物象;一种指表象。物象是客观存在的物态化的形象;表象是知觉感知事物所形成的印象,一切蕴涵着“意”的物象或表象都可以称为“意象”。对于当今设计素描而言,物象是物体的形态及造型,表象是欣赏者的想象。回到造型艺术的活动中来看,无论是偏于欣赏性的绘画艺术,还是偏于实用性的设计艺术,对于视觉形态的意象传达是无限的。我们也不难发现设计素描中的光和影总是那么神奇,它能使平淡无奇的画面变得更有意味。吉普赛·辛得勒的作品《椅子》,表现的是一把椅子在强烈光照中的一种空间状态,画面中吸引观众的不是那把椅子,而是光照下影子的形态。(图2)由此可见,在设计素描的表达中,更注重形态蕴含的意象性,将光、影形态的节奏美感转变成一种视觉感受呈现给观众。

二、“光、影”节奏中的教学构想
观察当前我国设计素描教学现状,设计素描教学大多采用从物象形体结构的解析入手,寻求合适的表现形式进行构思和创意。而丰富的“光、影”语言在设计素描表现中就略显边缘化。光、影素描常被认为应该是绘画写实性素描所追求的,无法真正将它融入到现代的设计素描中。作为设计基础课程的设计素描教学如何能从“光、影”的这一角度去发现素描的新思维,使画面变得更加丰富有趣呢?
首先,笔者认为教学中的思维启发引导至关重要,正如斯宾诺莎在其著作《伦理学》中所说:“就本性而言,观念总是在先的……所以观念构成是人心灵存在的最初部分。”对学生思维的引导和观念的转换将是设计素描教学的灵魂和关键所在。其次,感受“光、影”的节奏魅力。在日常生活中 “光、影”是帮助我们认识“知觉空间”最重要的标志物,任何形态的物体在光的照射下都会产生明暗阴影层次,变化微妙而复杂,主观调整光影的形态和虚实营造出丰富的画面气氛,从而表达自己的情感或暗示故事。这种可能性是无穷的。再次,具备突破传统思维模式的勇气。以大胆的想象,主观“导演”画面效果,通过丰富的光、影想象表达视觉物象的意象语言。
笔者从事多年的基础课程教学,深刻体会到培养学生的想象力不是脱离实际的一种空想,应该是建立在观察生活物象之上的一种再想象,否则,学生会感到迷茫而无从入手。在意象素描授课前一周,教师给学生布置课题——“寻找生活中最美的光与影”,来引起学生的观察兴趣,要求学生根据自己的喜好和感悟收集素材。深入生活仔细观察后就不难发现,我们生存的空间中存在许多独特的、富有韵律感的光影线条和明暗分割,带来丰富的想象力和灵感,如阳光照进室内的一角、室外墙角的光影等。学生自由地寻找并用照相的方式记录下来,到课堂上与教师交流,学生发现在光、影影响下可以获取许多生活中有趣的线条和色块,包括物象结构在内的物象形式感。至此,教师课堂中的引导作用就有了很大的发挥空间,教师鼓励学生大胆改变固有观念。面对众多的描绘对象,学生试着通过改变灯光的角度方位和强度来获得不同的感受,也可通过有特色的透光形式来改变光的形态,以启发学生对光影的另类感受。不同角度和强度的物象光、影带来不同的感受,最后再寻找属于自己最感兴趣的创作语言的这些方法简单可行而且又十分有效,直接就可以观察到一些有趣的光影效果。通过以上的教学实践,学生有意识地再造“光、影”语言,创作出个性化作品的信心得到了很大提升。图3《烁影》是一幅较好的学生设计素描习作,画者善于通过观察抓住那些转瞬即逝的光、影感觉,寻找与众不同的形式并按照自己的主观感受组织表现画面,玻璃器皿在光线的照射下发出闪烁的光芒。作者主观抓住这一感受,运用夸张的手法把光、影形态做另类的空间分割,“导演”光、影,组成一定范围内视觉要素的集合体,在特定光、影情调的引导下使得画面空间、节奏交融于作品,以一种“不同寻常”的视觉感受吸引观众的视线。
对于设计素描来说,从“光、影”角度来研究的设计素描教学是简单直接和非常有效的。探寻其本身具有的审美感受,可充分激发我们超越物象本身的艺术感受。在有光、影的空间里,其无限变化与意境契合内化了我们的感性认识,进而演变成具有深度的感受力和表现力。教学中,物象的内部结构影响着物体明暗值的变化,虽然物象的形状和质地是不变的,但在光线是变动的,作为倾向于观念培养的设计素描,对它的研究训练,在强调对物体形态、体积、空间、表面质感进行重构表现的同时,更侧重于画面的节奏、情绪感的把握,二者又是密不可分和相互依托的。例如图4 的这幅学生作品,面对纷繁的世界,画面中的“光”虽然不能改变物体的形状和质地,但却能影响画面的空间感受和色块分割,物象中各种细微的体面由于光线照射角度不同而折射出不同灰度的光、影色块以及结构、体面色块,从而形成了富有韵律的光、影空间感受。在此基础上意象地分析对象、重构画面,将会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表现手法。事实上,我们发现只要有光的存在就会有阴影,就会有好看的形式和氛围,丰富的视觉想象传递出的是有趣的意象空间,引导画者将主观情思融于物象之中,虚实相生,内外相融,从而形成“意中之象”或“象在意中”。在设计素描训练中多从视觉感受上诠释“光、影”的魅力,对提升画面的表现力或会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

三、“光、影”的意象延伸 
光与影的世界不仅仅是一种物理的存在,更是一个充满意蕴、充满情趣的感性世界,“意”与“象”在情感表达中得到充分的交融与契合。美国学者贝蒂·艾德华曾说:“要对光影重新认识,不要客观地去观察光和影,而是主观地观察光和影。”指出画面明暗关系不是对自然光影的被动复制,而是对其规律做主动的探寻,成为光影的主导者,更好地运用光、影演绎作品的内涵。英国在哲学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在其《人类理解论》一书中指出:“感觉经验常为判断所改变。”在“光、影”没有进入设计领域之前可看成是物理事实,一旦进入设计者的思维之窗就自然成为顺应设计家设计观念的审美事实,这是利用信息资源创造艺术邹 璐 长江师范学院美术学院审美的本性所在。在艺术的创造过程中,艺术让我们把每一个形象看得见的外表上的每一个“点”都化成眼睛和心灵的住所,通过它把内心丰富的心灵感受呈现出来。有人往往认为,只要选择了好的题材,就意味着创作成功。其实不然,选择好题材,对创作固然重要,但是好的题材并不意味着画面就有艺术感。在设计素描创意中,除了题材之外还应该包括画面形式的独特感和材料的选择,以及运用恰当的表现技法等。如图5,梦幻的光、影交融于意象的世界中,亦虚亦实的逆光感受在视觉上给予人们更多的是质地、肌理的感受和对形态的再想象。营造出的意象空间氛围从来没有离开过对
生命、对世界的探讨。

结语
总的说来,设计素描教学寻求的是一种审美思维的主观设计与表达。本文通过探寻“光、影”中的线条和色块提炼某种符号化的抽象语言,无时无刻不都在传递着画者的理想和情感。美妙的光影构成,富有质感的光影肌理,宜人的光影意象,对“光、影”的重新再认识,并将这一视觉符号与意象结合,这只是设计素描中思维拓展中的一个切入点。从感受“光、影”的角度去发现画面的新形式,追寻设计素描思维的多元化,这正是现代设计素描的灵魂所在。

参考文献:
[1] 蓓蒂·L·施莱姆:《绘画与光》,郑录高译,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1983。
[2] 周至禹:《设计素描》,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2006。
[3](美)鲁道夫·阿恩海姆:《视觉思维》,滕守尧译,四川人民出版社,成都,1998。
[4] 叶朗:“美在意象——美学基本原理提要”,《北京大学学报》,2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