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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娲的象征性身份:女娲形象的图像学分析

  • Update:2012-01-11
  • 沈 莹, 北方工业大学艺术学院
  • 来源: 《装饰》杂志2011年第5期
内容摘要
关于女娲形象的表述最早见于汉代,然而文本上的简单描述很难用于确认汉代留存下来的大量图像信息。女娲的形象与阴性\ 生殖、西方\ 月亮有关,引申出生殖神、方位神、月神等象征性身份,但女娲形象经常与其他神话人物同时出现,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呈现方式,其身边的附属象征物也各不相同。因此,这些身份不是共时性混杂在一起的,对其身份的确认往往需要结合形象赖以存在的大的图像语境。本文试图以图像学的方法,比较研究河南、山东、四川等地的女娲形象,及其在汉代图像系统中的象征性身份。

      《山海经• 大荒西经》最早提到女娲的名字,[1] 《列子》和《天问》中直接或间接提到女娲的神话事迹,但都没有关于其形象的描述。[2] 东汉学者王逸为《天问》作注云“女娲人头蛇身”,这是已知最早的对女娲形象的文字表述。两汉时期的文献也多涉及女娲事迹而未提及其形象,[3] 另一个用文字描述女娲形象的人恰巧是王逸之子王延寿,他在游历鲁国看到西汉鲁恭王刘余的灵光殿遗址时作《灵光殿赋》,在对建筑结构和壁画的描述中有一句“伏羲鳞身,女娲蛇躯”,如今已经成为阐释女娲形象的主要依据。


      然而,在用这一描述确定形象的身份时,面临着以下问题。“鳞身”、“蛇躯”可以用来区分性别吗?“人首蛇身”一定是女娲吗?西汉马王堆一号墓帛画顶层中间的长发无冠饰人首长尾神人就很难确定其性别和身份。(图1)实际上,在多数情况下,我们很难从图像上明确区分“鳞身”和“蛇躯”[4],人与动物的结合体是远古神话形象的普遍特征,不是伏羲女娲的必然象征[5]。并且,伏羲女娲形象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呈现方式,在与其他神话形象结合的过程中又引申出不同的含义,其身份地位也会有所差异。丰富的图像资料说明,对形象的身份及其具体所指的确定必须凭借形象的附属象征物和图像体系中的其他内容。

 

1. 西汉马王堆一号墓帛画

 

2. 卜千秋墓脊顶细描图


      目前已知最早的女娲形象出现在河南洛阳烧沟西汉卜千秋墓的脊顶上,脊顶除伏羲女娲两个形象外还有其他内容。[6](图2)。关于这座壁画墓已有许多学者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分析,一些细节尚无定论,但可以肯定其主题是“引魂升天”。虽然图像系统混乱,但方位神的形象明确:象征东方的伏羲、龙;象征西方的西王母、虎、女娲;象征南方的朱雀等。其中伏羲女娲分立于狭长构图的两端,突出面部和上身刻画,袖口宽大,双手握于胸前,下体为细长的“蛇身”和扇形尾巴,从双手下方自下而上迂回至头部右侧,女娲下体有残损,但大体上与伏羲相似,姿态相同,均3/4 侧面向右,看不出“鳞身”与“蛇躯”的区别。


      在这个图像系统中有三点需要注意:第一,伏羲女娲的形象无腿、无脚、无翅膀,而在其他图像中伏羲女娲却经常有腿、有脚、有翅膀;第二,虽然结合了具有不死观念的西王母神话中的诸形象——人形羽人、九尾狐、兔,但伏羲女娲的形象大于西王母,位置比西王母醒目,因此其地位高于西王母。这一点明显有别于东汉时期的神话等级和表现次序;第三,伏羲与日(内有三足乌)、女娲与月(内有蟾蜍和月桂)的关系为顺序排列,并非手擎或重叠于身体之上,其关系明显不是主宰或同一性的。


      根据图像依存的场所、性质和伏羲女娲所在的位置,与日月的关系可以确定,卜千秋墓壁画系统中的伏羲女娲首先是作为方位神出现的,以太阳东升月亮西落隐喻人生轮回,其次结合了升仙观念。这代表了西汉时期女娲形象在河南地区的主要呈现方式和象征意义。河南地区西汉至新莽时期的洛阳浅井头汉墓壁画和洛阳新安县墓室壁画中的伏羲女娲形象,在分布和外貌特征上均与卜千秋墓相似,此不赘述。[7] 新莽至东汉初年的偃师辛村墓壁画和北郊石油站墓壁画中出现男性人首蛇身托月和女性人首蛇身托日的形象,有学者认为是羲和与常羲,贺西林先生则认为是少数强调“阴阳调和”的特例。[8] 如果认为这里托日月人首蛇身为女娲和伏羲,那么此图像则暗示出伏羲女娲与日月的关系开始发生变化,也反映出两汉之际伏羲女娲的形象表达和象征性身份的变化。


      在山东地区最早关于伏羲女娲形象的再现见于灵光殿,虽然没有图像留存,但王延寿的表述层次清晰,投射出明显的分层观念。[9] 神灵瑞兽位于“上纪开辟,遂古之初”之前,之后是“五龙比翼,人皇九头。伏羲鳞身,女娲蛇躯”,再往下是“黄帝唐虞”、“三后”、“淫妃”、“忠臣孝子、烈士贞女”。就图像的整体环境而言,这里的伏羲女娲与神灵瑞兽不在一个层面上,与“天界”无关,同时也没有展现各自的神话事迹,而是彰显两者在历史序列中的位置,即人类始祖。


      灵光殿壁画除发挥图像教育功能外,还反映出汉代的史学观和以图证史的文化策略,汉代史学努力探寻历史之变易,在将历史人物神话化的同时也出现了神话的历史化趋势,伏羲女娲原本有着不同的功绩和神职的大神,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合流,演变为伏羲女娲结婚生子,女娲从独自造人发展为男性大神伏羲的配偶。[10] 然而,突出女娲的生育功能而非造人,实际上暗示了其神性的减弱和地位的下降。在山东东汉时期的画像石中,伏羲女娲有以下基本特征:第一,很少独立出现,大多是复杂的图像体系中的一个组成元素;第二,西王母神话的影响力大于伏羲女娲神话,西王母与东王公成为方位的主要象征,一般位于图像的视觉中心,伏羲女娲具备较多人的属性,多位于西王母两侧或西王母所代表的仙界之下的历史人物层面,比如山东嘉祥武梁祠西壁、左石室后壁小龛西侧(图3、图4);第三,蛇尾夸张、相交,手中所持之物以规矩最多,象征天地相交、阴阳结合,其次是便面,暗示附属地位,比如山东微城两城画像石(图5);与日月同时出现的情况不多,其呈现方式是一圆轮重叠于胸部,但这种形象的身份尚存疑虑,有待深入研究。

 

3. 武梁祠西壁(局部)

4. 武梁祠左石室后壁小龛西侧

5. 山东微县 西王母与持便面伏羲女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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